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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不忘初心的消费维权“老黄牛”
记“慧商老梁调解室”市场监管干部梁保华
作者: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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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梁保华平均每年受理消费投诉近千件。
■本报记者 郑铁峰
  一身板正的制服,还未说话,嘴角先有笑意;说话慢条斯理,和善亲切……这是梁保华给很多人的印象。现任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城东市场监管所一队队长的梁保华,自1992年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始终立足职能,忠于职守,千方百计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在长达30年的调解工作中,他通过经验积累与不断学习,逐渐形成了一套独具个人特色的“调解法则”,并成立了“慧商老梁调解室”。
  这名在消保维权一线默默耕耘了30年的老党员,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为消费者保驾护航。仅2021年,城东市场监管所在他的带领下就受理举报投诉16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消费者送的一面面锦旗以及一串串处理投诉数字背后,隐藏着无数艰辛调解的故事,也见证了消费者对梁保华工作的认可和满意。
  “看看,在市场买的4只青蟹,老板卖的是绳子还是青蟹”“菜场买的青蟹,150元一斤,捆螃蟹的绳子足足有6两重,这天价的绳值90元”……2022年1月底,临近春节,梁保华接到了好几起“螃蟹过度捆绑”消费投诉。温岭人爱吃青蟹,逢年过节,青蟹更是馈赠佳品。鲜活螃蟹捕捞后必须立即捆绑,否则易造成蟹腿折断,很可能导致螃蟹死亡,给经营者带来经济损失。但螃蟹捆绑绳重量多少为宜?梁保华和同事们先后走访了辖区6家菜市场,与螃蟹批发大户座谈,学习研究了大连长兴湾、台州三门湾等多地做法,最终提出青蟹捆扎物重量不大于蟹体重5%的指导建议。该建议被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科积极采纳,并在《市场诚信规范经营承诺书》中加以体现。
  截至目前,温岭市共有76个市场完成承诺书的签订,相关经验做法在多个县市区推广。
  “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战场,我们老同志也有老同志的主力阵地。要我说,处理投诉举报就是我们的‘主战场’。我们老同志有更多的生活经历,更易开展工作,要干得好!干出成绩!”这是梁保华在消费维权岗位上时常挂在嘴边并付诸行动的一段话。
  群众消费无小事。为使维权工作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梁保华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工作规则: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受理投诉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处理投诉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解决纠纷。
  多年来,梁保华平均每年受理消费投诉近千件,其中既有群体纠纷,也有个人纠纷;既有涉及商品房的大型纠纷,也有日常消费的小纠纷。梁保华认为,只要消费者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就应该尽自己的所能,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自1983年参加工作以来,梁保华生命里一大半时间都贡献给了消保维
  权工作,曾因为消费者和商家的不理解而受过委屈,也曾因为周而复始的调解而感到疲惫,更曾因为工作过于繁忙忽视家人而感到愧疚,但梁保华依然在这条路上走了30多年。问起原因,他用简单两个字回答——“热爱”。
  “我非常热爱这份工作。甚至可以说,我一路见证了我们的消费环境变得越来越好。虽然我只是贡献了个人非常渺小的一份力量,但依然觉得非常有成就感。”梁保华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出台,梁保华正是全国首批运用这部法律为消费者维权的人。
  “《消法》刚颁布时,整个消费市场中商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消费者也不懂如何维权。”梁保华说。如今30年过去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经营者也越来越规范,消费环境让人越来越放心。这也是梁保华身为消保工作者最高兴见到的事情。
  2021年,在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和温岭市司法局的推动下,以梁保华名义设立的“慧商老梁调解室”正式成立,以便于更好地让消费者维权有道。
  “我个人的能力有限,精力有限,但我愿意将我的有限变成为人民服务的无限,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当作终身事业一直做下去。”梁保华的寥寥数语,折射出一名老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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