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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环境 强化监管
促进消费保增长
全国政协常委、市场监管总局原副局长 马正其
作者:马正其

  中央高度重视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多次强调要“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神圣使命,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始终把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通过各种举措不断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总量。近年来,我国重要民生商品假冒伪劣得到有力遏制,消费者满意指数和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逐年上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消费环境持续优化。2021年我国经济表现亮眼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市场销售规模扩大,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2021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5.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至65.4%。这些成绩的取得,和消费环境的改善是直接相关的,是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肯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消费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社会消费的基础还不牢固,假冒伪劣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新经济、新业态消费维权难问题凸显,消费制度规则建设仍需强化,百姓在医疗、教育、养老、育儿等方面的消费纠纷多发易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面临多重考验。稳定消费、扩大消费是稳定经济促进增长的重要方面。这需要我们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来持续推进、久久为功,通过稳定和扩大市场主体保消费基础,完善法规适应消费新趋势,提升产品质量服务群众美好生活,加强执法办案震慑不法行为,强化协同共治形成维权合力,以持续改善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增长。
  一是稳定和扩大市场主体,铸牢消费基础。就业就有收入,有收入才有消费。要抓住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要继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高标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规则。抓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落地,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规范、统一、便利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工作,着眼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激发企业的活力、市场的动力,为更多人提供更多岗位、更高质量的就业,保障消费增长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是加快完善法律规章,适应群众消费新趋势。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制度是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强化消费维权的重要方面。这就需要我们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和人民群众消费热点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制度规则,抓紧制修订配套的法规标准。要围绕消费升级趋势,根据人民群众对衣食住行、养老育幼、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呼声需求,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规定,既要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指导行业健康发展,也要更好地服务群众需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要关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型消费维权难题,针对数据安全、数据权属、数据交易中知识产权、个人隐私保护等事宜,加快推进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
  三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满足群众高质量生活需求。高质量的产品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高质量生活的重要保障。在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同时,要加快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让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成为群众放心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阳光领域、阳光产品、阳光行业。特别是要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促进内外贸产品法律法规、经营资质、标准、认证等相衔接,以高水平外部循环带动高质量国内循环,用一套标准、一套管理模式、一套评价工具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缩小内外贸产品的质量差距、信任差距,满足国内中高端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回流,不断提升我国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
  四是增强监管执法力度,为消费者撑腰壮胆。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让消费者有底气,只有强化执法震慑不法行为,才能让老百姓挺直腰杆放心消费。要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百姓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强化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严惩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等,加大消费者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尤其是要针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违规收费、“山寨”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严厉惩处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直接关系到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侵权行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曝光力度,形成“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影响,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效应,推动整个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同时,要加强教育、医疗、药品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持续开展认证和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增强百姓获得感。
  五是突出协同共治,形成消费维权合力。提倡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要深入推进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探索多渠道开展消费纠纷线上线下多方调解。支持各级消协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公益诉讼等,在立法立标、参与监督检查、公开披露批评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各类无良商家的曝光、谴责力度,宣传褒奖“良心企业”“良心店铺”,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消费氛围,倒逼企业将重心放到积极创新、公平竞争和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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