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随着科技水平不断进步,大数据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和引用。大数据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不过也存在平台经营者通过数据收集和算法分析对用户的消费习惯、兴趣爱好、使用频率、依赖度等信息进行画像,并据此对购买同一产品的不同用户提供不合理的差异定价的行为。其一般表现为通过数据分析,对使用频率更高、依赖度更强的用户制定更高的价格,因而被称为大数据“杀熟”。而差异化定价的现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建议
监管机构应对大数据“杀熟”等不正当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在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领域的执法能力,充分运用新技术及时抓取和识别大数据“杀熟”行为;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可以要求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公开定价政策,定期披露大数据“杀熟”行为;从国家和地方层面自上而下地完善防止大数据“杀熟”的技术性标准立法,为执法提供可适用的依据。
此外,还应顺应这一趋势,以外部监管促进内部合规,通过行业组织的集合发力,逐步形成更为完善有效的行业合规制度和体系,以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吴博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