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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新市民 金融出举措
作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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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聂国春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征求了十几个部门的意见,将于最近出台一个文件,以便做好对新市民的服务工作。”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3月2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3月3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惠及3亿新市民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数以亿计农村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转入城镇,融入当地成为新市民。
  《通知》明确,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目前约有3亿人。
  由于新市民在各省市县区分布很不均衡,监管部门具体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地方政府政策,明确服务新市民的范围。《通知》强调,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
  《通知》要求,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地方政府有效发挥引导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政策,细化支持措施,解决“瓶颈”制约,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新市民水平。
六大领域出实招
  对于金融服务,来北京工作两年多的小林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银行能推出一些租房贷款,也希望能申请到万元左右额度的信用卡,以备不时之需。
  对于新市民的这些需求,《通知》从9个方面送出28条金融服务政策大礼包。《通知》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金融支持,从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六大领域,为新市民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例如,对于创业就业新市民,《通知》要求加强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发展适合新市民职业特点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业务,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保险保障水平。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
  在住房金融方面,《通知》鼓励银行机构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商业银行依法合规为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出租人责任险、承租人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长租市场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此外,针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为其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消费提供信贷产品。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能力。
  在教育培训方面,《通知》鼓励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依法合规地对新市民培训等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学幼险、子女升学补助金保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解决后顾之忧。
  在养老和医疗方面,《通知》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配合地方政府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异地投保和快速理赔,满足新市民差异化养老需求。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持商业银行研究养老储蓄产品,探索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
市场化与普惠兼顾
  郭树清指出,对新市民给予服务,其实是广义“三农”服务的一部分。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这些环节都需要金融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当然,总体上遵循市场化、商业化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服务新市民,一些金融机构已经在行动。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田国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建设银行在4年前建了一个住房租赁平台,目前已经覆盖到全国300多个城市。建设银行存了近13万套住房,把租金锁定、把期限锁定,这样尽可能地给新市民一个安稳的家。工商银行扬州高邮支行则大力推广建工平台,强化住建局、建筑企业、农民工之间的关系纽带建设,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客户权益。马上消费金融推出的“5+1”行动,建立了一个集“数字普惠、知识帮扶、科技助力、消费帮扶以及金融知识普及”五大功能为一体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开放平台,让金融“活水”服务新市民。
  “服务新市民,既是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也是金融服务的新蓝海。”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通知》抓住了新市民金融服务的难点所在,今后的重点在于落实。对此,《通知》指出,要推动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市民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完善配套设施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措施落地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强调,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提高新市民的金融素养,增强新市民金融反诈能力。同时,要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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