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统筹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公平竞争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政策法律体系。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数字经济新特点,加快推进《反垄断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基础性法律制度。推动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政策框架,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制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提高公平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基本建立了覆盖线上线下、日趋系统完备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
进一步提升反垄断监管执法效能。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改进平台、医药、公用事业、建材等民生发展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查处垄断案件176件,罚没金额235.86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垄断案,在全行业立规矩、儆效尤,促进各类主体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7件,其中禁止1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4件,公开处罚107起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及时禁止网络游戏直播领域头部平台企业损害竞争的并购行为,依法解除广受诟病的网络音乐领域独家版权,营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行政指导和执法信息公示,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0)》和反垄断十大典型案例,广泛传播公平竞争理念,督促企业自觉依法合规经营。
进一步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文件24.4万件,纠正和废止违反审查标准的文件1.12万件,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围绕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46件,并对140多条线索开展核查,坚决维护国内统一大市场,促进畅通国内大循环。
进一步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成功举办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推动金砖五国竞争机构共同签署《成都联合声明》,发布《金砖国家在审查全球并购中使用保密弃权声明的示范模板》《金砖国家汽车行业研究报告》等系列成果文件,为更好发挥金砖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作用夯实基础。与俄罗斯签订政府间反垄断执法和竞争政策领域合作协定,与巴基斯坦、新加坡、欧亚经济委员会等竞争机构签订反垄断合作谅解备忘录,积极参加联合国贸发会、世贸组织等竞争议题讨论,推进中国与挪威、以色列、白俄罗斯等多双边自贸协定竞争政策与反垄断议题谈判,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全面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