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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长效机制 整治楼市乱象
作者:孙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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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蔚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秩序正在逐步改善,逐渐向好,但阻碍消费公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虚假宣传、假房源、黑中介、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房地产市场乱象备受消费者诟病。
  2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会上表示,2022年还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拳整顿市场秩序
  2021年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跟以前的政策相比,该《通知》细化明确了整治工作的四大原则:一是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三是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四是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
  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整治重点包括房企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
  房屋买卖方面整治重点包括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
  住房租赁方面整治重点包括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等。
  物业服务方面整治重点包括超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
  此次整治还特别强调要持续加大惩处力度。《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
持续出台行动方案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监管环境趋严,各地政府频频出台房地产市场管控措施。例如,北京市严打炒作学区房,重点整治信贷资金违规购房;湖北省咸宁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杭州市叫停项目开发中商铺改建商墅的行为,抑制高地价。
  《通知》发布后,各地积极响应,陆续出台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整治规范行动正在全国持续展开。据明源地产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年底,已有厦门、浙江、江西、山西、辽宁等20多个地区推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
  2021年11月18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0个市直部门、单位发布《关于印发<烟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了为期3年的烟台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行动。据了解,本次行动以整治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乱象为主题,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烟台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物业等重点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展开全方位整治。
  辽宁省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于今年1月18日对外发布《关于印发<大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行为更加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天津与济南等地最近也分别发布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动方案,重点整治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房地产项目和企业,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此次自上而下的房地产秩序整治管控涉及房地产各个领域和细分市场,规格高、决心强、范围广,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相信一定能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消费公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严跃进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
  明源地产研究院副院长吴浪雄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各地陆续推出房地产市场整治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预计2022年发布整治方案的城市范围将不断扩大,整治方案将持续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将更具持续性,也将呈现出更加常态化的特点。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也认为:“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整个设计当中,市场的规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过去,我们较多地从交易、开发体系中去琢磨如何规范市场,此次市场秩序整治涉及多部门协同,实际上是将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向更深入的方向推进了,目前看,整个工作已经呈现较好的效果。”
数说成绩
  对比2019年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此次房地产行业整治时间更长,涉及范围更广,各地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1年9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鸿熙华庭嘉苑、明悦湾嘉园、京贸国际公馆3个项目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对问题严重的鸿熙华庭嘉苑项目暂停网上签约。除了对商品房销售加强管控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还公布了6条对于租赁中介公司的处罚决定书,涉及企业包括北京青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爱佳心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同大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财盛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阳光锦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惠家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严查房地产中介领域违规信息,清理不当网络信息4千余条,下架不规范房源信息8万余条,抽查中介机构门店168家,约谈中介机构28次,其中通报告诫房地产中介机构28家,通报批评17家,5名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被列入行业惩戒名单,3名被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2021年8月,海南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房地产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预付款、虚假宣传、房地产中介未备案销售等违规行为,共对1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和2家房地产项目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共计136180元。
  2021年5月,广东省广州市住建部门联合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在广州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行为、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价外加价、哄抬房价等40余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包头市95个房地产项目、27家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858家二手房中介机构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在商品房销售市场方面,现场检查售楼场所185处次,发现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7家,完成整改9家,对8家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进行函告。在中介机构方面,现场检查机构门店327处次,发现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24家,目前已对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和3名经纪人(协理)进行立案行政处罚,完成整改7家,对7家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进行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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