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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活动结果揭晓
作者:中国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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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曹春江: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图二:樊志强: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副总监
图三:李嘉: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调查监督部主任
图四:罗皓文:重庆市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副科长
图五:强春阳:中国太保寿险天津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助理
图六:李红梅: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荣联社区党支部书记
图七:罗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
图八:王婧: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
图九:姚淑芬:广东省东莞市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秘书长
图十:张治宇: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第二事业部副经理
  编者按 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积极营造安心放心消费环境,2021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全国省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宣传选树活动。选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中审核、择优选树方式,根据人选事迹材料和社会影响,于2022年3月15日确定了“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10名和“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提名20名。
  获得“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荣誉的是:王婧、强春阳、李红梅、曹春江、张治宇、李嘉、姚淑芬、樊志强、罗皓文、罗珺。获得“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提名的是:吴立东、韩义、王申国、陈飞、郑生竹、王水宝、龚英亮、黄雷、汤丽娟、王华、于继东、冯京蕊、吴采平、莫倦、邹丽霞、房美、唐国福、吕宗、马永岗、李晓莉。
  以上人士表现突出、影响比较广泛,体现时代精神,典型示范性强,他们为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更多消费者和各界人士加入到维权队伍中来,共同推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创新发展。
  ★入选理由:善于协调各方力量,发挥诉讼调解程序简便、速度快捷、履行率高等优势,促成集体诉讼案件调解结案,2020年3月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奖。
  ●人物简介:曹春江2015年开始参与消费维权普法工作,担任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共同设立的消费维权纠纷联合调解室特邀法官。他善于把深奥的法律条文和法理知识以通俗化、大众化的语言和方式讲给消费者听,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使大量消费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被消费者亲切地誉为“知心法官”。
  2018年,多名消费者因办理健身卡、汽车美容卡陷入老板跑路、店铺关闭的“坑”。朝阳区消协选出其中证据充分的35位代表,启动诉调对接机制,支持他们集体诉讼维权。案子分到曹春江的手中,此时如何找到两家店铺的老板成了让人“挠头”的问题。对此,曹春江研究出一个“迂回”的解决路径,他先到监管部门调取登记信息,然后根据线索到派出所调取经营者信息,直至找到相关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在他的努力下,终于联系到了健身会所、洗车行的负责人。最终,35名消费者预付卡内损失的金额被如数偿还。
  ★入选理由:策划创办3·15消费维权专栏,全面反映广西市场监管及消费维权工作新貌,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现已成为广西消费维权领域的一张“金名片”。
  ●人物简介:樊志强从事新闻工作以来,一直参与联系和报道广西市场监管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策划创办为群众办实事、为消费者撑腰的3·15消费维权专栏,并深入一线采写相关新闻报道近百篇,多篇作品获得国家及自治区级奖励。
  樊志强以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为平台,担纲策划多个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活动及专题专栏,全面反映广西市场监管及消费维权工作发展新面貌。2018年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策划3·15特别节目,社会强烈反响,4年来影响力不断扩大,现已成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张“金名片”。
  为推进消费维权向深度和广度延伸,2021年3·15期间,樊志强和团队一起策划推出舆论监督节目“3·15在行动”,刊播深度报道《奶茶店遍地开花如何警惕“甜蜜陷阱”》《雾里看花的防蓝光眼镜》《吃了多年的“酸嘢”原来也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培训机构“跑路”现象频发预付式消费套路深》等,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入选理由:李嘉从事消费维权工作23年,秉持一切为了消费者的理念,在平凡的岗位上,把对本职工作的热爱默默熔铸于消费维权事业中,打造“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浙江样板,全心助力“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用自己的原则、智慧和大爱书写消费维权事业的新篇章。
  ●人物简介:为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李嘉走访协会、企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起草了草案,并经多方专家多次研讨分析,数次推翻、重修,连续奋战3个月后,最终形成了《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以该指引为标准,打造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浙江样板,此项工作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为促进“放心消费在浙江”创建工作,李嘉率领浙江省消保委系统近4000名消费维权义工,连续5年对“放心消费在浙江”的申报单位开展暗访体验,手把手地对每名消费维权义工进行业务培训,为浙江省放心消费建设提供了最真实的数据、最有力的保障。
  李嘉凭借职业敏感性,敢为人先,发起摸底行动,连续两年暗访体验各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对视频网站潜规则进行调查分析;连续两年就会员服务问题约谈爱奇艺等音视频网站相关责任人,通报相关问题,随后各视频平台积极进行整改,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终于被打破,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入选理由:身残志坚,尽心尽力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工作业绩突出。
  ●人物简介:罗皓文年少时因意外受伤,造成双下肢踝关节粉碎性骨折,被鉴定为三级中度肢体残疾。他不向命运低头,强忍伤痛重新投入校园学习,以超出常人数倍的努力考上了大学、考进了公务员队伍。2010年他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
  2016年2月,罗皓文担任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副科长兼任彭水县消委会调解员,他全身心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尽心尽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近年来,他配合处理消费者投诉1186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万余元,群众满意率100%。
  罗皓文在工作中从不懈怠,2011年,他参加重庆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并顺利通过;2016年,参加重庆工商系统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取得消费维权组第三名的好成绩,获得“业务能手”称号。
  ★入选理由:强春阳身为扎根消费维权领域一线的专业调解员,从事消费者服务工作27年,接待处理消费维权事项5000余件,维权金额近千万元,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她始终坚守在保险消费维权调解最前沿,用有温度的服务,化解一个个维权难题。
  ●人物简介:强春阳始终恪尽职守、扎根消费维权一线。2019年一个节假日,强春阳接到天津市郊县某银行网点打来的电话,称有多名消费者前来投诉。她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了投诉,避免了事态蔓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中国太保寿险天津分公司第三党支部书记、天津市保险合同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强春阳一直用心服务,积极为消费者争取权益。在处理消费者维权投诉的过程中,她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全面掌握沟通技巧,积极为消费者争取应得的权益。
  为积极响应“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强春阳不断探索创新维权新举措,积极参与了诉前调解机制的建立,将保险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在诉调对接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她带领的消费者维权团队被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授予保险业“示范调解室”称号。她本人被评为“天津市津门消费维权之星”,曾获“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
  ★入选理由:“捧出一颗心,温暖千家人”这句话,生动概括了李红梅整整20年的社区工作经历。2002年至今,李红梅团结带领社区班子敬业奉献、争先创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造福一方百姓。
  ●人物简介: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李红梅带领大家依托保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荣联社区建立了保定市第一家“社区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站”,旨在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解答、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为社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维权方式,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荣联社区利用大数据,依托保定市社区便民服务热线12343平台,用智能管理系统开创了全新的智能社区维权服务工作局面。社区在热线现有的为老服务、维修代购、家政服务、医疗养生、民生反馈等服务板块基础上增加了消费维权板块,多渠道接收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反映问题新增一条通道。
  荣联社区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站积极引导老年消费者识别消费陷阱和网络欺诈问题。通过面对面讲解、手把手指导,解决了众多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问题。
  近年来,荣联社区荣获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河北省首届社区治理风采展示”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入选理由:通过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女检察官真挚、炽热、无悔的为民情怀。
  ●人物简介:2020年7月,青海省西宁市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涉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特大侵权案件。在案件办理中,罗珺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以增加犯罪嫌疑人违法成本,有效警示和制止类似不法行为。
  2020年底,在参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中,罗珺创新提出了设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的工作构想。2020年11月12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在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
  2021年1月,罗珺通过办理西宁市公交卡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青海省持证残疾人免费乘车在西宁市全覆盖,保障了特殊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罗珺先后多次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入选理由:从事消费维权新闻报道15年,采访报道重大消费维权新闻事件上百起,足迹遍及祖国大江南北。汗水与辛劳的付出,换来了消费者权益的维护。王婧说,她将当好一名新时代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的践行者、推动者、守望者,努力做出更高品质的消费维权新闻报道,讲好消费者的精彩故事。
  ●人物简介:从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的王婧,工作起来是一个十足的“拼命三郎”。因为电视新闻制作流程较长,彻夜加班对王婧来说是家常便饭。在报道二手交易平台消费调查、PC端网络弹窗问题调查、直播带货潜藏风险等重大选题时,为了新闻播出的时效性,王婧经常加班熬夜,直到节目进入播出流程后才迎着东方的晨曦下班。
  2018年,王婧获悉苹果手机卡顿问题投诉后,第一时间展开深入调查采访,随后在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出了《苹果手机卡顿事件调查》专题报道,对苹果公司涉嫌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进行了详细揭露,节目播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除此之外,王婧还先后采访报道了《网络外卖平台诚信调查》等众多消费维权深度专题报道。
  走过15年消费维权新闻报道之路,王婧说:“只因为自己心中有一束照亮消费者权益的光,我非常愿意为这束光而努力。我想通过我的努力,哪怕只是星星之火,只要能给消费者带来希望、温暖,我都会一直坚持下去。”
  ★入选理由:姚淑芬身兼多职,热心消费维权事业,是东莞市美容美发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站站长,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共建共治联合会承接政府职能司法组组长,近5年来一直奋战在消费维权一线。2021年,她主持调解的矛盾纠纷累计共136件,调解成功率达85%。
  ●人物简介:姚淑芬同志既是一名消费维权工作者,也是一名共产党员。这些年来,她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就像一只啄木鸟,不继给美容美发行业挑刺,治愈行业的小毛病,使得美容美发行业在健康轨道上持续前行,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守门人”。2019年底,她圆满处置了一起因美容美发连锁店转让引发的消费纠纷,90多名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姚淑芬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方法,积极投身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截至目前,共计创建东莞市美容美发行业“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34家。为了让企业理解和支持调解工作,她努力帮助企业做到“投诉不出店”,做放心消费的“捍卫者”。
  姚淑芬善于应用平台优势促进商协会间互相协作、资源共享。2021年,在她的推动下,10家商协会成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她入选东莞市调解协会人民调解专家库首批消费纠纷类调解专家,被东莞市莞城司法分局评选为优秀调解员,近日又获得“东莞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入选理由:作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居饰材料专业办公室专业顾问、高级工程师,张治宇对待消费维权工作沉静而专注,用自己的知识服务社会,用工匠精神服务消费维权事业,让消费者在遇到家装问题时维权有据可依,提升消费者的家庭装修体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物简介:张治宇用工匠精神服务消费维权事业。针对近年来家装质量投诉激增的现象,张治宇向上海市消保委提议从消费者需求端出发,制定全国首个家装验收团体标准。为了让消费者更容易掌握和方便运用家装质量验收标准,他配合消保委制作家装验收小程序,指导消费者学会自己验收。
  张治宇主持建立了“上海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实践基地”,每年接待中小学生和社会人士参观学习,总数达近千人。在各类社会突发事件中,他凭借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力,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撑。2011年,他运用徒手切片和快速鉴定技能,以自己掌握的树种知识库为支撑,现场短时间内给予准确判定,揭开了“达芬奇家具”的神秘面纱,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使政府部门后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张治宇一直致力于规范行业发展,专注木材鉴定检测几十年,1999年成功建立木材实验室,填补了建设工程领域木材检测的空白。他成功培养了一支技术过硬的木材鉴定和检验团队,成为木制品行业的质量卫士。2019年他本人获得首届“建交工匠”荣誉称号,2020年获得“上海工匠”荣誉称号。
(本版文字和图片均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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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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