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日前,记者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正式成立,目前已筹资300万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基金。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经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西本新干线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7家大型企业和公益性基金会共同发起。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西本新干线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捐赠200万元,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0万元,共计1250万元。其中,950万元为基金会原始基金,300万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基金。
基金会业务范围包括资助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开展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知识宣传、消费公益诉讼、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等活动;资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和交流;援助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资助志愿者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奖励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等。
上海市消保委主任、上海市消保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方惠萍表示,设立基金会不仅仅是为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人、财、物、智等方面的社会多元供给,为缓解长期困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是上海市消保委在组织功能上,从单纯履行机构职责向更好发挥平台作用转变的一个标志。通过打造资源型平台,“汇众人之智,聚众人之力”,不断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境界。
方惠萍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需求不足、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扩内需、促消费任务繁重艰巨。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也已进入关键时期,对于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上海市消保委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平台作用,一手抓消费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手抓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筹办,努力汇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基金会的设立,将与消费志愿者队伍一起,进一步健全以上海市消保委为主体的社会保护体系,是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有益探索。在上海市消保委的统筹协调下,消费志愿者队伍着重提供智力和社会影响力支持,基金会则着力补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物质保障,共同为营造安全放心、近悦远来的消费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