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查获山寨“龙口粉丝”
图:正品“龙口粉丝”(左)与冒牌“龙刃粉丝”(右)包装对比。 资料图片
本报重庆讯(吴华 记者刘文新)“你经营部销售的‘龙刃粉丝’涉嫌假冒‘龙口粉丝’标识,请你配合调查。”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一家副食经营部涉嫌销售冒牌粉丝,被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查获。
据了解,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这家副食经营部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经销的“龙口粉丝”包装有异样,经仔细辨认,才发现是“龙刃粉丝”。“龙刃粉丝”4个字呈竖式排列,“刃”字左侧的那一个点极小,而勾的笔画又和左侧的一撇离得很近,字体字形非常像个“口”字。若不仔细查看,很容易将“龙刃粉丝”误认为“龙口粉丝”。
执法人员认为该副食经营部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规定,依法将涉案的“龙刃粉丝”进行查扣,共计10件72公斤,货值金额850元。
该副食经营部负责人陈某在接受调查时称,这批“龙刃粉丝”是2月26日从重庆市江津区的一家食品公司购进的,当时他没有仔细查验,以为是“龙口粉丝”。他总共购进了38件(每件60小包),每件价格为66元,总货值2508元,直到被查处,已销售28件,还有10件没有销售出去。
记者看到,每件“龙刃粉丝”都用一个蛇皮袋装着,上面写有“正宗承宜特产龙刃粉丝”等字样。每小包背面标签则写有“品名:龙刃粉丝;制造商:商丘市睢阳区优胜粉丝厂”等字样。而上述“龙刃粉丝”字体字形均仿冒“龙口粉丝”字体字形。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正宗的“龙口粉丝”是山东省烟台市特产,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而被查处的“龙刃粉丝”产地为河南商丘,其字体字形仿冒“龙口粉丝”字体字形,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目前,该案仍在查处之中,相关线索已移交至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