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最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于今年年初施行,该规定通过扩大“三包”适用范围、细化质量要求、降低退车换车成本、优化责任免除条件、创新争议解决机制、加大处罚力度,积极回应了近年来发生的汽车“三包”热点问题。那么,如果消费者私自改装汽车,还能享受“三包”服务吗?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就调解了这样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一年半前,消费者苑先生在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但购买至今,车辆的启动按钮却故障不断,前后维修了5次,一直没有修好。苑先生向4S店提出换车要求,遭商家拒绝。随后,苑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投诉。
经了解,苑先生购买车辆后对车辆外观、照明、音响系统进行了多次改装,这也是4S店拒绝苑先生换车诉求的主要原因。
苑先生认为,虽然自己对车辆进行了改装,但改装的零部件与启动按钮并无关联,启动按钮故障是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累计修理已经5次,且累计修理时间早已超过30天,已经完全达到换车或退车的条件,4S店应当承担“三包”责任,为其免费换车。4S店则表示,苑先生的改装会影响到车辆电器线路,同样对启动按钮会造成一定影响,而且在随车的《保养手册》中也对改装后不予包换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所以无法按照“三包”责任为其换车,但可以继续为其进行修理。
临港分会工作人员多次组织现场调解,与双方进行了耐心沟通,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4S店邀请厂方技术专家进行故障排查和免费维修,并在原有免费保养期限基础上延保3年。苑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保委认为,此纠纷中,消费者购车时间未满两年,车辆仍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启动按钮这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天,消费者本应享受更换车辆或者退货的权益。但消费者对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的部件进行了私自改装,经营者可以免除对改装后产生质量问题的“三包”责任。
江阴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追求个性需适度,私自改车有风险。消费者购车后要仔细阅读车辆使用说明书,了解“三包”免责条款,避免因小失大,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