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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多方合力 让无底线营销无所遁形
作者:刘文新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携手,将开展无底线营销专项治理列入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多方合力抵制无底线营销行为,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挤压恶搞、低俗食品的市场空间,让无底线营销无所遁形。
■刘文新
  重庆市铜梁区青青怀旧食品店向学生兜售以香烟形式包装的果酸糖,涉嫌无底线营销,近日被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责令下架。(详见本报2版)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外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的食品,在校园周边、商业中心、网络平台公然销售,引发社会关注。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于1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严查面向未成年人的无底线营销食品现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开展专项整治,下架、扣押涉案食品。
  从各地查处的相关案件来看,不乏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棉花糖宣传成“可以吃的姨妈巾”,将果酸糖包装成香烟,消食片贴着“贱男消失片”标签,果冻被宣传成“一夜暴富丸”等现象,而这些食品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因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容易被误导形成错误的消费观,其危害不容小觑。
  营销无底线,法律有刚性。《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规定:“产品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如今,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携手,将开展无底线营销专项治理列入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通过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重点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对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要立刻下架。
  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法律“工具箱”,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公安机关要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倡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杜绝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擦边球行为,挤压恶搞、低俗食品的市场空间,让无底线营销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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