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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出台医疗废弃物地方标准
作者:潘鹤年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潘鹤年 记者吴采平)4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黄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批准发布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规范》地方标准(DB4211/T12—2022),并将于6月8日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由湖北省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麻城市人民医院、黄冈市中心医院、英山县人民医院、蕲春县人民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30名专业人员共同起草。黄冈市标准委员会组织湖北省内同济医院、中南医院、湖北省疾控中心等专家评审通过。
  负责标准编制的麻城市人民医院专家介绍,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有危害性的垃圾。医疗废物暂存间就是按卫生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将医疗废物集中暂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加大了对医疗废物综合治理,同时,医疗废物间的建设和管理被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指标。虽然国家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在标准化建设上全国尚无先例,制定这方面的标准尤为迫切。
  麻城市人民医院、黄冈市中心医院充分借鉴、吸收山东省、湖南省援助黄冈市医疗队的先进管理模式,逐步积累医疗废物管理经验后,组织专家团队共同起草《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出台,为有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提供了技术支持。
  黄冈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该标准正式实施后,将在湖北省黄冈市境内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并将该项标准申报立项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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