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29条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人们参与健身活动的意愿越来越高,需求也逐渐呈现多元化特点,有的喜欢在专业运动场馆打球、游泳,有的愿意就近在户外享受运动的乐趣。国家体育总局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7.2%。但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布局不优、载体不新、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较为突出。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到203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
记者对《意见》进行梳理发现,“更高水平”将落实在8个方面:更灵活的体制机制、更均衡的资源布局、更绿色的健身载体、更丰富的赛事活动、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更科学的运动方式、更浓厚的社会氛围、更强大的要素支撑。
针对“一场难求”场地设施难点问题,《意见》提出,按人口要素统筹资源布局,优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场地设施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意见》还指出,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规定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
“近几年,北京修建了不少公园,公园里有草坪、凉亭,但是可供孩子们运动健身的设施、场地却不多。”家里有两个男孩的许女士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十几岁的男孩子精力无限,特别需要到运动健身场所“放放电”,如果公园里有免费的运动场地就太好了。
城市里高楼林立,难以找到一块合适的健身场地;郊区、农村地广人稀,体育设施不同程度地被闲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健身不便成为热爱健身的人们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部分城市的全民健身功能布局还需优化,不同类型城市、不同城市形态要积极探索差异化的全民健身路径。”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范宪伟表示,比如大中城市要加强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全民健身资源布局,县城城镇化要同步规划建设健身设施;老城区可以鼓励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新建城区要科学规划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与绿环绿廊相互嵌套的健身设施。
提到体育设施,很多人会想到高大上的体育场馆,这些场馆往往场地很大、座位很多。但实际上,这样的大型场馆不一定实用。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林显鹏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体育场馆往往建设成本高、耗能大,有些场馆建在城市边缘处,人们想去运动但不一定便捷;有的场馆缺乏后续赛事活动支撑,日常运行成本又很高,运营上入不敷出是常态。“《意见》就是总结过去这些经验,提出要控制大型综合体育场馆的规模和数量。”
另外,记者注意到,《意见》还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为每个社区至少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育一批融入社区的基层体育俱乐部和运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