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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作者: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3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罐头、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2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其中,栖霞区果木炭火烤肉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六合区傣兴火锅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北疆古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辣椒(大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丁士美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市鼓楼区胡道山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晏盛嘉沃百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实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国豌豆(牛肉味)、江北新区陶泽水果店销售的白芝麻,酸价(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望蓉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牛蛙、江宁区葛霞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市秦淮区张家松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小黄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博欣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红杏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据了解,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倍硫磷超标、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如果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函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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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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