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以使用为由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经调解商家退全款
作者: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消费者在直播间网购了一款声卡和麦克风,安装后发现有异响,却被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一边作出“7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一边却告知“使用后不支持”,商家的做法让浙江嵊州的消费者赵先生哭笑不得。
  3月19日,赵先生在一家电子商行直播间拍下了声卡和麦克风,价格为4600元。收到货安装后却发现有异响,影响使用效果,便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可商家却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不同意退货,网购商品页面也标注了“7天无理由退货(使用后不支持)”,无奈之下,赵先生向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保委投诉寻求帮助。
  经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商家在赵先生收货安装后,安排了专业调音师通过电脑远程操作帮助其调试,当晚调试时没有杂音。之后,赵先生在打开空调的情况下使用却出现了类似电音杂音的情况。商家分析是因为麦克风收音灵敏,收进了空调的风声,而赵先生的电脑配置可能不够,导致出现杂音。赵先生却称,直播时商家并未提醒消费者电脑配置会影响使用效果,仍坚持要求退货。
  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赵先生通过平台退货退款,先行支付运费,因该商品购买即送运费险,退货运费待退货成功后将自动退还赵先生账户。
  嵊州市消保委指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页面中即便有“7天无理由退货(使用后不支持)”的标识,但详情页和客服没有具体对该退货规则进行说明,也未列出商品适配的电脑配置。而消费者网购后试用商品效果不佳,商家无法剥夺其7天无理由退货权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到直播卖货大军中,嵊州市消保委提醒电子商务经营者,直播时务必规范引导,必须明确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告知退货有关注意事项,或者在售前通过客服与消费者沟通购买风险并达成一致,避免以牟利为导向,发货后强制要求消费者完成交易。此外,消费者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时也有相应的义务,一是承担退货运费,二是保证商品完好。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调查·法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以使用为由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经调解商家退全款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