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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治理“真瓶装假货”呼唤合理回收使用
作者:何勇海

  不法商家收购化妆品空瓶,制假出售,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应规范大品牌商的空瓶及其外包装物的回收利用行为,加大对回收环节的监管,消费者也尽量不要出售化妆品空瓶,避免成为造假链条上的一环。
■何勇海
  一个用完的化妆品空瓶,有人以数十元甚至数百元的高价求回收。近期,二手平台出售空瓶的帖子一发布,几乎都会被秒拍。售价较贵的国际大牌更加吃香,尤其是其热门旗舰产品。多位买家均表示自己长期收购化妆品空瓶,然而在被问及收购用途时,他们却言辞闪烁。有人称“分装用”,也有人表示“反正有用途”,或者干脆避而不答。(据5月13日《海南特区报》报道)
  多年以来,一直有不法分子专门收购原装酒瓶,目的是想将普通酒甚至是劣质酒勾兑灌装到原装酒瓶里冒充名酒。高价回收化妆品空瓶,目的也是一样。不久前,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真瓶装假货”的售假案件:2020年,一用户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挂售大量正品化妆品空瓶,引起扬州警方的注意,经查,涉案团伙从二手平台购买大量正品化妆品空瓶,并将正品化妆品掺假稀释后灌装售卖,冒充成代购版本在网购平台低价销售,非法所得金额达3100万元。
  对于产品是否为正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只能以瓶子为鉴定对象,当瓶子是正品,消费者又如何判断产品是否为正品?真瓶装假货,更具欺骗性,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不法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卖出去就万事大吉,消费者往往会遭遇维权难题,只能自认倒霉。可见,作为消费者,即便只为保护自身权益,也尽量不要出售化妆品空瓶,避免成为造假链条上的一环,陷入到一种“互害型”消费生态,让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不法商家收购化妆品空瓶,然后制假出售,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其灌装的化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是对大牌化妆品的权益侵犯和利益掠夺,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倒卖空瓶或包装的生意做不得。相关部门要出重拳打击,做到深挖一批、查办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形成高压严打态势,提高造假的违法成本。相关部门应出台法律法规,规范大品牌商的空瓶及其外包装物的回收利用行为,加大对这类空瓶及外包装物回收环节的监管,不能让这类回收和一般生活垃圾的回收一样方便、自由。
  同时,也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示消费者要把商品的标识进行破坏,使其不可作为原来的商品包装使用,从根本上减少假冒商品的包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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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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