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电商平台“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相继拉开帷幕,浙江省消保委根据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情况,总结了网络促销购物“五要五不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各类促销活动时擦亮眼睛,防止落入消费陷阱。
不要过分追求低价,要多对比按需购买。网络促销期间,商家会打出“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各类促销信息吸引消费者眼球,部分商家也会利用“划线价”形式进行虚假价格促销,消费者极易因为“低价”而购买一些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从而引发大量退货退款纠纷。消费者要提前做好购物规划,按需购买,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避免冲动下单。
不要只关注商品宣传,要注意查看商家资质。消费者在网购时,往往更加关注选购商品的宣传描述信息,从而忽略了商家主体信息。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建议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不仅要看商品描述信息,也要查看商家经营资质,选择“亮证”“亮照”的商家进行交易。
不要落入“套路营销”,要谨慎参与、理性消费。部分平台为了赚取用户流量,推出砍价免费拿、领现金、拼单返现等营销活动吸引消费者,模糊活动规则,暗设兑奖门槛,优惠承诺不兑现。消费者要谨慎参与此类活动,如果按照平台要求完成任务后平台未按承诺兑现奖励,可截屏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不要放任促销信息骚扰,要保留证据及时维权。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各类营销短信和电话呈现集中爆发的态势,使消费者不胜其烦、深受困扰。消费者看到此类推销信息时,注意查看信息发送者是否经过本人授权或者允许,可按照短信提示进行退订。如果退订后经营者仍推送促销信息的,消费者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不要着急下单,要先了解售后政策等信息。消费者在下单前要提前和商家明确发货时间,保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购物凭证,并事先了解商品的退换货政策。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或者电商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保委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