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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发文
剧本杀首次被纳入娱乐经营场所管理
作者:张林保

  本报讯 为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6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纳入管理,这也是首个全国性的剧本杀、密室逃脱管理规范。
  近年来,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快速发展,在促进青年群体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就业、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色情、血腥、暴力、灵异等不良内容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对此,《通知》从登记备案、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行业自律等角度明确相关要求,规范行业发展。
  《通知》将线下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作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统一纳入监管,定制适应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模式,明确经营底线红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监管,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为“剧本娱乐活动”,并实行告知性备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经营场所地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新增剧本脚本或者剧本脚本的故事背景、剧情等主要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剧本脚本的上述信息报原备案部门备案。
  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主体责任,明确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诚信守法经营、行业自律等五方面要求。其中,在内容管理方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坚持正确导向,使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剧本脚本,鼓励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同时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设置政策过渡期,让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利用一年的政策过渡期,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合规化经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变更经营范围,完善经营资质,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建立内容自审制度,积极整改并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专门提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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