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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订暑期旅游产品要避开这些“套路”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随着高考和中考的结束,不少考生们已迫不及待地准备出游“放风”。为避免暑期旅游“入坑”,6月28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消委会联合发布暑期旅游“防坑”指南,提醒消费者合理避开网络预订旅游产品中的消费“套路”。
  警惕“航班取消”短信诈骗。消费者若收到类似“航班取消”的电话和短信,务必先联系购票网站或航空公司核实确认信息,切勿轻信,更不要拨打短信中提供的陌生号码。航班变动或取消造成的机票退改签一般是免费办理的,如遇需要收费的情况,则极有可能是骗局。万一不慎被骗,切勿再拨打诈骗电话,应保留短信、电话、资金交易相关凭证并报警。
  预订旅行产品注意预订条款。在预订酒店等旅行产品时,购买前最好仔细查看订单介绍,避免到酒店后商家“坐地起价”,还需特别注意旅游产品的退改介绍和商家特别说明的内容。节假日、特殊活动期间,旅游产品通常价格高于平时的价格,不少在线旅游网站上部分热门团购、特价在节假日并不适用,或者需要加收一定的费用。对于需要预先支付的旅行产品,需要看清退改说明,以避免由于旅行计划出现变化而造成损失。
  微信参团,相关资质需认清。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名参团的旅游者,务必提高警惕,选择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注重旅游产品质量,不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产品,谨防低价位、低品质的旅游陷阱。要将旅游费用交付到旅行社单位账户,并索取交款发票和旅游行程单,不要轻信“朋友推荐”等口头承诺,将旅游费用轻易汇入个人账户。
  留存好预订时的截图、截屏。网络产品变更性较强,不少消费者发现,下单预订时网页上明确列出的服务,自己旅行中并没享受到,或购买同样的旅行商品和服务,使用新用户手机的价格反而便宜。但事后想投诉时,发现产品已经下架,或页面内容已做更改,很难举证维权。因此,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网站或APP预订产品时,要注意随时截屏保存信息,包括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酒店的房型介绍、机票的退改说明等,避免事后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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