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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抽查和监测外卖商家
益森网络被罚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推进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查处了一批涉及线上、线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案件。7月5日,东山县益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被该局通报并处罚。
  2022年2月18日,漳州市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山县益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登录外卖平台检查发现,东山县西埔镇千与餐饮店在该平台店铺(千与寿司)经营页面显示有“和风牛油三文鱼沙拉”和“三文鱼小卷”字样及菜品图片,上述两种菜品属生食类食品。另一店家东山县西埔镇南渔先生小吃店在该平台店铺(南鱼先生)经营页面显示有“生腌,三文鱼等刺身,联系商家电话下单”字样及菜品图片,生腌、三文鱼等刺身属生食类食品。上述2个店家并未办理生食类食品经营备案,涉嫌存在“无证经营生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益森网络涉嫌存在“未落实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的违法行为。
  东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要求益森网络停止对上述2个违规店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经查,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曾于2021年9月22日对益森网络“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而至案发时止,益森网络仍未对上述2家外卖店无证经营生食类食品的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益森网络的有关行为属拒不改正的情形。
  东山县市场监管局认为,益森网络未落实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导致上述店家线上超许可范围经营生食制售食品,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属于拒不改正的情形。近日,该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益森网络立即改正,并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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