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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含“国家”“中国”“中华”等字样的评选活动
陕西出台指导意见整治评级评奖乱象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为从严从快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评级评奖、颁发奖牌证书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当前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出现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规范的事宜、法律法规适用条款、工作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梳理,推动陕西省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评级评奖表彰活动是公益性活动,市场主体不得开展评级评奖表彰活动,社会组织开展评级评奖表彰活动不得谋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陕西”“三秦”“全省”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市场主体不得借用各类虚假奖牌、奖章、荣誉证书进行虚假宣传。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要限期改正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的评选评奖内容;要依法查处借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外国(地区)组织或以虚假名义,从事不设标准、不设程序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要规范社会组织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不得在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清理市场主体借用虚假奖牌、奖章、荣誉证书进行的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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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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