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结合行业自律意见尽快制定完善数字藏品市场监管规则,不妨拉出数字藏品运营交易的“负面清单”,倒逼数字藏品平台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数字藏品交易环境。
■李英锋
今年以来,在“万物皆可数字藏品”的驱动下,国内数字藏品平台的数量持续攀升。据报道,此类平台已超500家。数字藏品的每日发行额,从今年1月初日均百万元提升到了上千万元。(据7月1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当新生市场业态开始发展时,规则和监管往往具有天生的滞后性,数字藏品正处在发展初期,还没有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规定,当前,数字藏品市场尚处于自发生长的状态,在某些环节出现了野蛮生长的乱象。比如,从事数字藏品平台运营的门槛极低,花3万元即可搭建一个H5网页的数字藏品平台,花15万元即可制作一个数字藏品发行APP。很多中小平台以赚快钱为主,以拉新引流为主要营销手段,内容粗制滥造、独创性及版权意识缺失、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等问题突出。有的平台交易规则混乱,套路产品炒作,致价格大涨或大跌,割消费者“韭菜”。这些乱象侵犯了数字藏品消费者的权益,影响了消费信心,也妨碍了数字藏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数字藏品市场的乱象已引发业内警惕。今年以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近30家机构相继发布相关倡议或自律要求,抵制无序炒作,引导合理定价,推动数字藏品行业高质量发展。行业的自律动作彰显了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积极需求,也为监管治理的介入奠定了一定基础,提供了方向性参考。
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数字藏品市场新业态的关注和研究,结合行业自律意见尽快制定完善数字藏品市场监管规则,给数字藏品市场戴上监管“紧箍”。数字藏品平台经营应具有一定的门槛条件。监管部门可对平台企业的资质、产品创造能力、资金保障能力、版权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等提出合理要求,既保障市场投资和竞争的便捷度和活力,又降低消费者、投资者的不合理风险。
原创性、稀缺性认证是数字藏品交易的基础,也是收藏品的核心价值。监管部门可依托法律规则的完善创设数字藏品认证制度,统一规范数字藏品认证、标识的标准。针对无序炒作等问题,应有的放矢地设计具有限制防范功能的数字藏品定价机制以及交易规则,封堵交易漏洞,遏制过度投机炒作等行为。监管部门在监管探索的过程中,不妨拉出数字藏品运营交易的“负面清单”,划出数字藏品营销的底线和边界,并建立联合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常态监管合力,重点查处虚假宣传、产品标识不达标、侵犯知识产权、价格违法等“负面行为”,警示消费者远离高风险交易行为,倒逼数字藏品平台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恪守法律底线,追求发展高线,规范营销行为,为消费者营造更加诚信、公平、安全、有序的数字藏品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