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陈红生 记者薛庆元)“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食品若是超过保质期还未销售出去会造成经济损失和食物浪费,于是部分商家便会赶在过期之前,低价“花式”促销临期食品。
据了解,《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了将临期食品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标示”“集中陈列出售”,必须让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明明白白地购买。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不久前发布了《镇江市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规范管理指南》(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食品临近保质期可以由食品经营者自行设定,也可以与食品供应商协商确定,但不应短于下列期限:保质期在1年以上的(含1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5天;保质期在2天以上、不足15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规范》要求,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字样,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分类集中陈列出售。
“临期食品虽然特价售卖,但经营者仍有保证其质量的义务。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和赔偿要求,且经营者不能以‘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等理由拒绝。”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
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临期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在正规卖场、超市或商店购买,以免买到冒充“临期商品”的假货。同时,要保存好购物凭据,当商品存在问题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仔细查看食品包装。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袋是否有破损、胀袋、漏气等情况,食品是否出现霉变、气味改变、颜色改变、状态改变等情形。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举报。
注意贮存条件。若发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临期食品置于常温下,则不要购买。有的食品贮存条件对湿度、感光要求较高,如果不满足相关条件,食品的气味、口感、营养成分就会受到影响,尤其是坚果类食物。
保持理性消费。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按需购买,不要囤积,以免食品过期、变质造成浪费。购买后应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食用时若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或出现异味、口感异常时,切勿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