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一般消费争议不出网店
浙江宁波建成首批网购领域“放心消费”单位
作者: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8月2日,浙江省宁波市举行全市网购领域“放心消费”建设情况发布会。会上,宁波在浙江省率先发布首批建设培育名单,包括1个“放心消费”平台、112家“放心消费”网店和14个“放心消费”直播间。宁波市网商协会、宁波直播电商联盟共同倡议规范经营、质量过关、售后可靠,承诺一般消费争议不出网店。至此,“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也正式完成了由“线下”向“线上”的延伸。
  网购领域“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有何评价标准?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网购领域“放心消费”单位建设评价标准是在线下“放心消费”单位共性标准体系基础上,结合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直播间等各自经营特点,围绕4个维度制定而成,即资质透明、承诺公开;管理健全、质量保证;经营规范、售后健全;纠纷快处、消费满意。
  其中,“放心消费”平台按照“有浓厚氛围、有制度规范、有维权站点、有先行赔付、有正向引导、有合规宣传、有满意服务、有购物保障、无理由退货、无投诉出站”的“八有二无”标准进行评价。“放心消费”网店按照“有证照明示、有承诺公示、有明码标价、有纠纷快处、有清晰追溯、有售后保证、有规范经营”的标准进行评价。“放心消费”直播间参照“绿色直播间”建设培育标准,在符合“放心消费”网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主体资质、商品销售、直播间管理、经营行为等4方面进行评价。
  根据计划安排,到2022年底,宁波将在网购领域实现“4个100%”的“放心消费”建设目标,即市域内较大规模网购平台100%创建“放心消费”平台,较大规模网店经营主体100%创建“放心消费”网店,创建单位100%建立经营者首问制和消费纠纷自主和解机制,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实现“一般消费争议不出网店,较大消费争议不出平台”。
  “通过网购领域‘放心消费’建设,进一步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及网络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快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放心消费’一体化建设格局,营造‘经营规范、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网络交易消费争议源头解决,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下一步,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前期建设试点基础上,健全网购领域“放心消费”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出台“放心消费红黑榜”公示制度,按照“定期评价、违规退出”原则,推动形成“网络营销规范、消费有效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良性态势,做强做优宁波网购领域“放心消费”品牌。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一般消费争议不出网店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