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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为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8月2日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保信等机构作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行业公共平台,为社会公众及保险消费者提供权威的信息查询渠道。根据《办法》,保险公司应披露的内容包括产品条款、费率、现金价值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产品信息,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办法》明确了保险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信息披露内容,以及服务特殊人群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时,明确了保险公司隐私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内容。
  据悉,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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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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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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