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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不让假冒伪劣绿色食品大行其道
作者:潘铎印

  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设立企业“黑名单”,提高违规成本。要厘清认证机构的责任,倒逼其当好源头“守门人”。企业要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生产、检测和销售机制,规范绿色食品的用标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潘铎印
  普通农产品贴上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就能抬高销售价格。近期,上海有商贩盯上了这门生意,并形成了产、储、销一条龙链条,贴上虚假的绿色食品商标,30元一斤的草莓涨到了50元一斤。8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一起未经授权私自印制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牟利案。(据8月11日上游新闻报道)
  绿色食品是农业农村部于1990年制定推行的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环境,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产品安全、优质,并使用专用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品。
  然而,一些不法商贩借人们追求健康的心理,在未经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授权许可之下,私刻模具非法印制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并将假冒商标贴附于自行生产或低价收购的草莓、葡萄、大米等普通农产品外包装上,由此虚增农产品质量等级,再以高于普通农产品50%以上的价格对外销售。这些假冒伪劣绿色食品的存在,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不让假冒伪劣绿色食品大行其道,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相关企业的违规行为,对不符合《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生产的违规食品坚决予以查处,对各类假冒绿色食品的生产经销行为依法严格处罚,保障食品安全。设立企业“黑名单”,提高违规成本。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绿色食品生产的源头监管和市场监管,开展经常性绿色食品抽样检查,不定期进行风险监测,建立和公开绿色食品诚信档案和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加大信息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厘清认证机构的责任,一旦发现其把关不严、纵容造假,也要让其付出代价,甚至取消其认证资格,倒逼认证机构当好源头“守门人”。
  企业商家要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生产、检测和销售机制,规范绿色食品的用标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普及绿色食品知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识别绿色食品,提高绿色食品大众知晓率,让虚假绿色食品在市场上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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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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