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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从正规渠道买化妆品小样
作者:魏晗超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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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晗超 本报记者 张文章
  化妆品小样因价格便宜、携带方便、量小易用,逐渐脱离“赠送”的唯一渠道,开始在市场上交易。但有些化妆品小样来源不明、标识标签不全,存在质量无法保证、消费维权困难等问题。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依据市场检查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小样应尽量走正规渠道。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化妆品店销售的化妆品小样存在问题。有的化妆品店展示的用简易塑料袋包装的化妆品小样,仅在塑料袋外贴有简易标签,这些化妆品的标签内容仅含有化妆品名称、条形码及其编号、售价,但未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等内容;有的塑料袋内的化妆品外包装均为外文,无中文内容标签;有的化妆品店经营者所售化妆品小样原本仅用于自用,而后在自己新开店的试营业过程中,将上述化妆品小样放在柜台上让顾客试用或选购。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化妆品小样常常用于消费者在化妆品柜台现场试用或与订单一起赠送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其标签一般并不完整。在日常使用当中,化妆品小样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及说明等内容,均是以同品牌同型号的同批次化妆品为主,因此只有随单赠送或在销售柜台直接试用才可保证其使用安全。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小样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仔细查看商品生产信息,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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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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