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消协公布前8个月汽车消费投诉情况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约定一个月提车迟迟不交车;购买的是2022款新车,提车却成了2021款;购买的新车才开400公里,方向盘总成就坏了……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今年1—8月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截至8月31日,镇江“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388件,其中传统燃油汽车投诉362件,新能源汽车投诉26件;从投诉的问题来看,涉及质量方面的100件,占比25.77%,涉及服务方面的150件,占比38.66%。
汽车质量方面问题主要包括:车辆发动机、变速箱故障,漏机油,刹车失灵,行驶过程中有异响等;以及新车有补漆痕迹,二手车商隐瞒车辆实际状况等问题。在服务方面存在提供超过3个月库存车,却未告知消费者;保养套餐不能正常使用;维修周期长,未提供备用车等问题。此外,投诉中还发现存在车辆久修不好,4S店无法检测出车辆故障的具体原因;车辆同一故障问题,在“三包”期内未完全修好,超过“三包”期后要求消费者支付维修费用等问题。
在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投诉中,电池质量问题的投诉较多,如充电故障,续航里程缩水等;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车辆也成为消费者的心头大患,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消费满意度。
镇江市消协表示,车辆行驶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在车辆销售和服务时,也要把安心放在首位,汽车品牌方和经销商要规范经营行为,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的真实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合理收费,不得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切实履行“三包”责任,提升服务质量,依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不被套路蒙蔽。
同时,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尤其是金额较大的汽车时,最好货比三家,谨慎付定金、签合同。在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具体内容,尽量让经销商把口头承诺详细地记录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要注意和规避交付环节套路,提车时仔细查验。如果在购车时,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以及日后车辆使用中出现故障,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向消协或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