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9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咸蟹黄酥、兰花豆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厦门市鹭林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鑫常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规定暂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公告,并进行整改。
经检验,厦门市鹭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蟹黄酥(规格:200克/包批号:20211101),标签项目不合格。6月23日,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经调查,该公司生产此批次咸蟹黄酥产品共607包,已销售600包。该企业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6月24日启动召回,向新民市场监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8月4日,共召回0包。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品控人员在审核标签时,对标签的各种国家标准未认真研究和核对;包装袋采购进仓时,品控除了对包装袋常规检查以外,未对包装袋文字进行检查确认。
针对上述情况,厦门市鹭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整改:规范产品标签审核流程,凡需更改或者新产品的产品标签,品控部门都要严格依照国际认真审核;包装袋采购进仓时,除了对包装袋的常规检查以外,再对标签审核一遍,防止再次发生此事件;重新审计包装袋,包装袋已送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厦门市鑫常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兰花豆(规格:142克/袋 批号:20220520),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7月4日,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公司生产此批次兰花豆产品共生产1601袋,已销售1600袋。该企业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7月5日启动召回,向新民市场监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8月1日,共召回412袋。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及时控制好食用油的极性组分值,造成生产用油酸价过高,又没有及时更换用油,最终造成产品酸价超标;原料的保存不当,存储温度过高;公司未对采购的原料进行入库的感官、理化的验收,导致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
针对上述情况,厦门市鑫常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整改:更换原料供应商,并对新厂家的资质、生产环境、出厂检验报告进行跟踪查验;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原料质量把控,公司品管人员更加认真负责地对原料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