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宝”享受投诉、查询和评价等全流程服务。
■本报记者 郑铁峰
国庆假期刚过,记者近日了解到,上线半年的“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为消费者解决了不少消费困扰,同时,“消费宝”也迎来全新升级,投诉举报功能进一步迭代优化,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浙江省信访局深化协作机制,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宝”平台一站式享受消费投诉、办理流程查询和满意度评价全流程服务。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局长祝永飞介绍,“消费宝”自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上线以来,聚焦消费维权、消费环境建设重点领域,通过数据集成、流程再造、业务优化,在实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件事”全程质控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特色服务。目前,“消费宝”累计用户数已超70万,发放各类消费券近2亿元。
据了解,“消费宝”实现了业务直通可办,纵向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用户体系,横向贯通了消保委委员单位、绿色通道企业、行业协会,“消费宝”投诉端口受理的所有投诉举报都能及时转办至相应部门。流程清晰可查,“消费宝”平台同步向消费者反馈办理进度,7个工作日受理,30个工作日办结,并在监管端设置临期、超期提醒,提升处置效率。目前,“消费宝”受理消费投诉平均受理时效为1.38天,平均办结时效为1.84天。处置评价可见,投诉办结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宝”平台对投诉办理结果、办理态度、办理时限等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进行监督。
激发企业活力的“新引擎”
“消费宝”搭建了“政府培育、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放心消费建设平台,通过流量、信用、品牌、政策四重赋能,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激发促进消费的内生动力。截至目前,浙江省纳入培育的放心消费单位达24万余家,“消费宝”实现全部线上导航。
引导主体自评。依托“消费宝”,构建完善放心消费单位季度自评机制。今年以来,浙江省放心消费参创主体通过系统评测开展自评42万余次,自我整改问题1.1万个,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规范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成色持续擦亮。
创新“放心贷”。今年,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化与省农信联社的战略合作,“消费宝”公示的全省放心消费单位可以享受省农信联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放心贷”和金融服务优惠。截至6月末,浙江省3.08万余家放心单位获得授信4288.17亿元,贷款1080.95亿元,减免金融手续费6338.36余万元,减少利息成本2.96亿元。
助力山区县发展。“消费宝”为山区26县放心消费单位和特色农产品企业拓宽销售渠道,通过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共发放政府纾困消费券1.9亿元,放心消费单位消费券800万元。
监测消费市场状况的“风向标”
“消费宝”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发挥数据价值,用3个评估维度,分析形成了浙江省消费环境状况“风向标”,为推进新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评估“市场热度”。后台实时获取热点区域、热门产品、主体人群数据,及时感知当前区域消费者购买力和消费偏好,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投诉热度”。综合人口、区域、经济、投诉量等因素,开发建设了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大脑”产品。通过规则建立相应模型,形成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预警信息,极大提升了消费维权处置工作前瞻性、针对性。目前,已成功预警154家风险企业。
评估“放心消费热度”。根据浙江省11个地市放心消费建设、消费维权及其他涉及消费领域情况等34类指标,构建区域放心消费指数,客观评估区域消费环境状况。在“消费宝”上分区域显示放心消费指数,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推动协同发力的“共治桥”
加强政企互动。“消费宝”创新消费投诉、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每月按区域发布企业信用榜单、抽检榜单和消费投诉榜单,督促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管理。
深化民企互动。“消费宝”既架设放心商圈、大型企业消费维权站点与消费者直通的电话渠道,也开通了消费者直接参与放心消费单位消费服务评价的功能,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可直接沟通,自主化解消费纠纷。
畅通政民互动。开设“我要评”功能,消费者可随时发起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投诉处理评价、举报处理评价,参与消费满意度调查,搭建了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的桥梁。开设“我要看”等栏目,为消费者提供法律知识、科普教育等可视化服务。
实现部门联动。通过“消费宝”投诉入口及后台处理系统,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能的消费投诉件,以消保委名义进行分流处置,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