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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实行消费投诉首问负责制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切实履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主体责任,实行消费投诉首问负责制,强化投诉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消费投诉渠道方面,《通知》要求,各机构要确保客服电话能够迅速转接至人工投诉通道,来信、来访能够快速转由专人处理。已开通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投诉渠道的,应当在相关平台中设置消费投诉板块并配备专人处理。在产品或者服务合约中,提供投诉电话或者其他投诉渠道信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就相关投诉渠道信息对客户进行必要提示。
  《通知》提出,实行消费投诉首问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机构内部。各机构应当在接到消费投诉后及时联系投诉人,沟通了解情况,核实消费投诉内容,严格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处理消费投诉,并将处理决定告知投诉人。《通知》还明确了强化责任追究和溯源整改事宜,并强调各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积极妥善处理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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