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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费调查发现——
影响购买意愿三大主因:品牌、价格、安全性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10月1日起,广东省广州市对未登记上牌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开始处罚。记者日前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广州市消委会结合“电动自行车知多D”问卷调查活动,倡议消费者要科学理性购车,依法维护权益;筑牢安全意识,按规停放充电。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共有10330人参与。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电动自行车普及率较高,71%的参与者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24%的参与者表示打算购买。参与者具较高保险意识,有63.8%的参与者已购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保险和电动自行车保险,29.6%的参与者表示打算购买。电动自行车购买渠道包括线上线下,有63.2%的参与者在实体店购买,43.8%的参与者从电商平台购买,其中有34.1%参与者表示其电动自行车由外卖、快递单位提供。
  在影响参与者购买决策的因素中,排名前三位的是品牌(54.1%)、安全性(52.1%)和价格(51.8%),其后依次是售后服务(39.3%)、充电时长(30.6%)、使用年限(26.6%)。另有参与者指出部分电池存在充电时膨胀、容量偏小、续航不足等问题。
  调查发现,违规驾驶行为依然存在。主观答题中,有850名参与者反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不戴头盔、边驾车边刷手机、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超速、与机动车抢道、撞人逃逸等行为,并建议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和管控力度。
  社区充电问题亟待解决。427名参与者反映因小区或社区充电桩不足、充电场所距离远而存在“飞线”充电、将车或电池带入电梯、入户充电(或楼道内充电)等情况,建议小区或社区加强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桩充足。
  专用停放区域有待扩展。196名参与者反映有车主因停车空间不足而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区域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消防隐患,因此希望建设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相匹配的停放点。
  私改配件情况仍有发生。18位参与者反映目前仍有个别车主存在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或电动机等行为,并因此担心改装车更易失去控制和引发交通事故。
  针对上述自动自行车出现的问题,广州市消委会倡议:
  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购车,依法维护权益;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骑乘出行;恪守文明理念,摒弃交通陋习;筑牢安全意识,按规停放充电。
  经营者要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电动自行车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时应真实全面,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告知消费者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带牌销售等规定,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消费。
  有关住宅小区管理方应加大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让居民停车有其位、充电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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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购买意愿三大主因:品牌、价格、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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