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北京聚师网公司经营范围显示与教育相关的只有“教
育咨询”。
图二:招生老师承诺称每周有3-4节直播课。
■本报记者 任震宇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接到多位消费者对聚师网和其旗下“神啦考研”APP的投诉,记者调查发现,该机构不仅被多位消费者投诉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且其是否具备开展线上考研培训服务的资质也存疑。
宣称的直播变录播消费者遭遇退费难
9月8日,湖北省荆州市的万小姐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聚师网考研培训广告后,加了一个自称“汪老师”的联系人微信,在对方的推荐下,万小姐花1999元购买了“名校保障9月百天冲刺班”的课程,并和武汉正心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
据“汪老师”称,这个班在“神啦考研”APP上以“在线直播+录播+课后直播答疑”全程管家式托管服务式进行学习,学员有问题可随时通过微信找老师答疑。
然而上课后万小姐发现,招生老师承诺的每周有3—4次直播课,实际上多数是录播的视频,直播课很少。
万小姐向记者提供了“神啦考研”APP上的课程记录,从去年11月到今年9月,政治课平均每月仅有1—2次直播课,每次30分钟;教育学课程平均每月2次左右直播课,每次是30分钟。
有些后悔的万小姐提出退款,其“班主任”表示,“名校保障9月百天冲刺班”不支持退款,只能“未过重修”,并让她“谁承诺(可以退款)就去找谁”。
万小姐多次拨打当地监管部门电话投诉后,“神啦考研”关联企业武汉正心谷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退费,却要求她先签署“承诺不会通过任何途径诋毁或发布与‘神啦考研’有关的不良负面言论、评论”的协议,然而万小姐签了协议后仍未等到退款。
黑龙江省绥化市的魏小姐也有类似经历。她在短视频平台看到聚师网考研培训的广告,花1500元报了基础班,随后又在指定的“班主任”推荐下,花5900元升级为“能押题包过的VIP班”,据该“班主任”称,这个班有一对一的私教老师,还有考前押题密卷作保障,通过率很高,如果考研没通过,能全额退费。
魏小姐告诉记者:“我报的VIP尊享一次包过班是小班制授课。但开始上课后发现,之前承诺的直播课数量并不多,主要是录播课。更离谱的是,安排给我的私教老师称微信故障,后来直接就联系不上,还怎么一对一教课答疑?”
魏小姐提出退款,但当初的招生老师却一直没有回复。魏小姐多次拨打监管部门电话求助,得到的回复是“企业愿意协商联系”,但聚师网和“神啦考研”却一直没有联系魏小姐。
日前,北京聚师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回应《中国消费者报》采访称,因为专业、班型的不同,该公司的授课形式、课程结构必然有差异。专业课程较为复杂的,直播课就会增加,反之则会减少。所有的广告投放都是根据实际培训班型进行宣传,不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无论是直播课程还是录播课程,培训的老师都非常专业。
10月31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近30天内对“神啦考研”的投诉有30条,已完成的仅6条,涉及的问题多数是“付款后找不到联系人”“承诺退费却没实际履行”等;对聚师网的投诉,近30天有251条,已经完成的仅有45条,涉及的问题多数是“诱导消费”“退款一拖再拖”“拒绝退费”等。
甲方权益充足乙方严重受限合同条款暗藏玄机
培训教育类消费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服务型消费,它的质量难以量化,消费者能否因为觉得“培训老师水平不高,不符合我的期望”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费呢?
记者以考研学子身份通过聚师网官方微博索要报名方式,并加上了两位招生工作人员“邓老师”和“小赵班主任”的微信,他们都发来了对教师和授课内容的承诺,例如“小赵班主任”发来的介绍资料称“师资平均6年+教龄,辅导万人成功上岸”,还包括课程的名称与直播/录播时长;“邓老师”提供的资料则更加具体,包括主讲教师的学习经历、教学成果、教学方法等。但记者注意到,在他们发来的格式合同范本以及万小姐等人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写入师资、教学课程、方式等内容,还以格式条款形式规定:“本课程所包含的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课内容、授课教师、课程时长、授课时间、授课方式等,以乙方APP或PC端个人中心展示内容及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买考研培训班本质上是一种预付式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经营者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课程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履行约定或退还费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如果经营者在宣传资料中明确了直播课的具体时长、节数,即便这些内容没有写进合同,但也对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消费者可以主张作为合同内容,如果直播课没有达到承诺比例,消费者可以认为是重大违约行为。他还提醒消费者,以下这些证据关乎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首先要提供经营者承诺的关于直播课次数、实际提供的直播课次数、时长作为证据;经营者承诺的直播课主讲教师和实际主讲教师是否为同一个人;经营者没有根据承诺提供相应的直播课程、直播教师,对消费者合同目的的实现有多少影响等。
教育咨询变教育培训涉嫌规避规定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和万小姐等几位消费者签订“神啦考研服务协议”的甲方和盖章落款都是武汉正心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心谷),但“神啦考研”APP的开发者则是北京聚师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聚师网),还有一家关联企业是武汉聚狮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聚狮在线)。
这3家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北京聚师网回复《中国消费者报》称,其与武汉聚狮在线、武汉正心谷均为业务合作关系,其中武汉聚狮在线与该公司为同类型单位,都是以录制视频形式向包括武汉正心谷在内的公司,提供课程资源与技术支持。录制视频由聚师网制作完成,课程录制完毕后交付武汉正心谷,由其自主投放使用。如合作单位需要直播的,由聚师网教研老师到该公司进行教研与平台技术支持。
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得知,武汉正心谷唯一的股东是武汉聚狮在线,而武汉聚狮在线又由北京聚师网作为唯一股东100%持股。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还发现,北京聚师网、武汉正心谷、武汉聚狮在线这3家公司和教育培训相关的只有“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中国消费者报》通过电子邮件、官方微博等途径向3家公司发去采访函,询问其开展的考研、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是否属于教育咨询服务,有没有获得开展培训服务的相关许可和资质等相关问题,仅北京聚师网回复《中国消费者报》表示,其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所明确的经营范围从事面向成年人的非学科类的教育培训服务。业务内容仅为线上成人类教育,无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涉及学科类线上、线下校外培训业务,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经营资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开展考研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的机构需要获得培训资质,线上培训也要求进行审批,线下培训要有培训师资,培训场地。教育咨询机构不能开展教育培训服务。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询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国双律师事务所的许旭律师向记者表示,依照《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纳入民办教育范畴。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教育科技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不能开办网上考研培训班、执业资格考试的培训。
(本文图片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