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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开展美瞳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市场秩序,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从今年9月初开始,专门制定方案,多方联动执法,扎实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截至目前,济南市共检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438家。
  据了解,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方案》,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与省药监局等部门联动执法,对隐形眼镜进口代理人、大型批发企业和连锁店进行检查,指出企业存在的风险,督促企业立即整改。通过联动执法检查,以干代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能力。
  针对专项整治检查中的重点、典型问题,对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开展法规宣贯及座谈会,结合典型案例梳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过程中的重点和关键节点问题,面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并与济南市600余家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签订《关于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经营行为告知书》,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挑选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较好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作为示范单位,带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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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美瞳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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