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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354家线下实体店可无理由退货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7日,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已有安溪县参内众磊石材店等354家线下实体店商户积极响应“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号召,承诺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消费潜力,自2021年3月15日起,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泉州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活动,倡议参加承诺服务的商家最少保证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获得泉州辖区线下实体店的热烈响应。
  目前,泉州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指导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的商超、商铺在服务台、收银台附近等醒目位置进行明示,或统一张贴“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标识,并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明示。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线下无理由退货核心是“诚信”,既包括经营者的诚信,也包括消费者的诚信,消费者无理由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损不污,不影响二次销售。无理由退货不是“无理退货”,利用制度善意而“恶意退货”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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