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以评估和监测“上门代厨”的问题和风险为基础,在可控的范围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不断调整优化监管措施,给业态的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环境。
■李英锋
“你是否下班回到家就想吃一顿可口的饭菜?你是否讨厌买菜的讨价还价?你是否吃腻了外卖想吃吃专业厨师的水准?现在,大厨代理做饭已上线……”这是某网络平台上一位商家打出的广告。最近一段时间,“上门代厨”一词火了。“女子上门为年轻人代厨4菜1汤66元”“95后小伙上门代厨1周赚千元”相继登上微博热搜。对此,有网友准备约代厨上门,也有人准备“开个副业”。(据11月15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上门代厨”出现已有一段时间了,据报道,早在去年6月,江苏徐州就出现了“上门代炒菜”公共服务平台,如今注册的炒菜阿姨超过100人,注册会员超过1万人,已累计提供服务3000余次。“上门代厨”已经成了一种新型业态,给劳动者提供了新的职业和就业机会,给消费者提供了新的体验。
但对于“上门代厨”,也有一些人表达了质疑和忧虑——代厨是否属于无照经营?代厨是否会产生食品安全隐患?如何保障代厨人员的健康?如何规范代厨的收费?……有人认为,对“上门代厨”应该比照餐饮服务从严监管,并要求代厨服务人员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办理有关登记或备案手续。
上述担忧契合了现实中的一些问题或隐患,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上门代厨”服务的确应该进行规范,规范是保障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但也要看到,作为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新型业态,“上门代厨”服务自然会有一个发展探索期,有一个与市场、法规、消费者权益的磨合期,有一个问题的暴露期或观察期。在此期间,监管部门不妨对“上门代厨”实施“沙盒监管”。
沙盒监管是一个管理学术语,指先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面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同时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对“上门代厨”的监管也可依此法,评估和监测“上门代厨”的问题和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不断调整优化监管措施。
“上门代厨”与餐饮服务在服务环境、服务方式、食材供给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存有不小的差距,与家政服务倒是很接近。依笔者之见,监管部门可以参照家政服务对“上门代厨”进行规范,在划清法律红线、拉出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要求代厨服务从业人员提供近期健康证明,排除一些传染性疾病隐患,并就代厨收费明码标价,与消费者约定好服务范围、质量、费用、支付方式、纠纷解决路径等事项。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也可针对“上门代厨”新业态进一步完善行业规则和服务标准,给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指导。
近年来,对一些新业态实施“沙盒监管”已逐渐成为一种监管新趋势,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上门代厨”,监管部门不妨让其先走几步,以包容审慎的态度边观察边规范,以促进这一新业态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