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记者11月16日从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北京场)活动中获悉,8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始承接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等相关区域的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截至11月14日,已公示13件,审结10件,办结商谈3件,办理过程平均用时18天,最短仅用14天,远低于30天的法定时限要求。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反垄断机构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开展事前审查的工作制度。反垄断机构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后,以“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判断标准,综合考虑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等因素,依照法定审查程序和期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开展全面深入审查,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附条件批准决定或禁止集中决定。
审查过程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除审查企业递交的材料外,还到相关行业协会实地调研,通过与公开数据、以往情况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比较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厘清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状况。同时,邀请申报方、代理律师面对面深入进行讨论,准确掌握参与集中各方的主营业务和商业模式,科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为后续快速推进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壳牌(中国)有限公司收购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股权案从申报到审结用时最短,仅14天。作为全国首批办结的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从申报到审结仅用时18天,体现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此项工作的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