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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印发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福建省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2022版)》(以下简称《手册》),同时要求福建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参照执行。
  《手册》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安排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任务等;强化保障激励,企业应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制定可操作性的奖惩政策,完善奖惩机制,以奖惩倒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手册》对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岗位人员资质和职责做了具体规定。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总监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以下管理能力:掌握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其他应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并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等。
  《手册》对食品经营企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做到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管控工作)、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1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月调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工作汇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合理安排月调度时间,原则上可安排在本月末或下月第一个星期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签确认后,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如企业的经营方式不允许按日、周、月方式划分,各地、各经营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调整、细化制定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等相关表单,将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风险隐患始终在可防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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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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