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将普通讲师吹嘘成“首席实操导师”,借此诱导学员缴纳费用参加培训。日前,湖南利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在短视频培训课程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法行为,被湖南省祁东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192988.15元。
祁东县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查明,湖南利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起从事网络短视频培训。为推广其VIP短视频课程,在短视频平台上以免费试听、试学的名义吸引意向学员注册。在获取意向学员上网信息后,安排工作人员以电话或微信方式联系意向学员,推送免费公开课链接,邀请进入云平台直播间,免费试听试学。为诱导意向学员缴纳2880元购买其VIP短视频课程,该公司在直播间内,违法实施了下列宣传行为:虚构讲师资历,如“某某讲师是中国短视频课程协会首席执行官”等;杜撰公司获得的资质和荣誉,如公司是“中国行业品牌十强企业”;利用虚假受益者的名义和案例作推荐和证明,如“VIP学员63岁刘×,从购买公司VIP短视频课程后,经我指导,一条广告收益483元”;虚假承诺报名后“100%能学会、100%能赚钱、包教包会包赚钱”;虚假承诺由讲师本人一对一教学,亲自审核作品,实际上则由售后统一负责。
祁东县市场监管局认为,湖南利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虚假、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