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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莱店买包反悔消保委协调换货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作为促进消费增长、优化商业环境的重要举措,“无理由退换货”不再是线上独享。近日,消费者李女士就在线下享受了一把“后悔权”,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协调下,她成功退换了自己不喜欢的手提包。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前几日买了一款手提包,当时店员告知此包与实体店同款,但在奥莱店有折扣。她没多想就买下了,可是回家后觉得不值,后续又了解到实体店并没有这款手提包,认为店员误导销售,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希望给予协调处理。
  受理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品牌经营方负责人沟通。负责人告知:“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隐瞒和误导。奥莱店折扣款不可能在正价店销售。如果商品全新,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不喜欢,14天内可以提供换货服务。”他还表示,消费者提出的退货退款要求,该店暂时无法满足。
  经协调,经营者表示可以让李女士将商品快递寄回,在确认商品全新未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挂账换货服务。李女士表示接受。
  浦东新区消保委表示,商家的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在不影响任何法定质保规定的前提下,对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接受自售出起14日内的换货请求”这一细则,既表明品牌方对自家产品和服务比较自信,不怕消费者后悔,也意味着其愿意尝试与消费者建立一种良好的信任关系,这对于提升线下店面客流量、塑造企业品牌形象有积极作用。让消费者的合理后悔权得以充分实现,正是企业经营以诚待客、市场发展着眼长远的表现。线上与线下互相融合,“品牌形象”和“消费体验”双向奔赴,期待线下消费者的消费后悔权能从少数企业逐步扩大到更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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