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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家宝马4S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通报

  1月12日,重庆两家4S店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重庆市消委会作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向媒体通报。
  2022年11月,消费者丁先生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称,重庆通源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通源公司)以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中国)涉嫌消费欺诈。2021年5月30日,消费者丁先生在宝马通源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其用户手册中明确载明关于“最新版媒体”“远程软件升级”“中文iD7”“座舱关怀程序”等内容,而在实际过程中均无法使用。
  丁先生发现,2019年、2020年宝马中国通过各大媒体宣称,自2020年7月以后生产的车辆将升级iD7车机系统,而车主们对于该车机系统的投诉数不胜数,纷纷表示无法远程升级厂家宣称的该系统。丁先生认为上述两家4S店均涉嫌消费欺诈,要求退款退车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
  重庆市消委会受理该投诉后,连续3次联系宝马通源公司负责人,但宝马通源公司一直推诿、拖延,拒绝参加消委会组织的调解。
  2021年8月,消费者王女士向重庆12315热线投诉称,其驾驶汽车行驶至重庆市渝北区某隧道时,车辆发生自燃,底部冒出滚滚浓烟。王女士拿出灭火器进行处置,但无济于事,车辆很快烧成一堆烂铁。
  王女士要求该车的销售企业——重庆宝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盛汽车)查明自燃原因并赔偿其损失。重庆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二郎街道市场监管所多次联系宝盛汽车负责人,要求其参加市场监管所组织的消费纠纷调解,但对方明确拒绝参加。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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