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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过期药品回收关键要畅通便民渠道
作者:吴学安

■吴学安
  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和医疗卫生防病知识的普及,许多人家中会添置小药箱,提前储备一些常用药。但近日,“过期药危害有多大”和“囤药过多如何处理”等问题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据2月9日《长江日报》报道)
  常备药箱是很多家庭的习惯,与之相应的,如何处理过期药成为很多家庭的烦恼。《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
  此前,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药品过期后,其安全性、有效性等可能会发生改变,不宜服用。如果随意丢弃,容易引起环境污染等问题,甚至可能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
  虽然现行规定并没有对家庭废弃药品处理作出要求,也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但还是有一些地方和企业作出了有益尝试。如江苏南京设立了近200家过期药品回收点;陕西宝鸡为了鼓励市民通过正规回收渠道处理过期药品,在社区或药企开展过期药品以旧换新活动。
  相对庞大的过期药品数量而言,单凭某个城市或几个企业的努力显然不够,要真正建立起社会广泛参与的更具实效、更可持续的回收体系,还需要政府部门在提高公众认识过期药品危害的同时,尽快建立起强有力的回收保障制度。
  对于过期药品处理,应从细节入手,畅通过期药、失效药无害化处理通道。一方面,进一步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将家中的过期药品放置于相关场地,同时增设回收网点,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奖励制度,推行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另一方面,按照“从哪儿来到哪儿去”的原则,鼓励药品生产企业肩负起回收任务。各地药监部门与卫生部门必须重视过期药品处理,不但要设置密度合理的回收点,还可以让公立医院和部分药店承担回收任务,并组织人员定期到基层上门回收。尤其重要的是,应严格监管医疗“大处方”,大幅减少过期药品的来源;企业也可根据药品使用情况确定药品包装剂量,即推行包装小量化,减少药品使用环节的浪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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