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3·15观点
点亮城市“夜经济” 激发消费新活力
作者:潘铎印

  蓬勃发展的“夜经济”是推动消费加快恢复的前沿阵地,对于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创造就业等具有独特作用。各地要积极创新、凝聚合力,让“夜经济”不断绽放新光彩,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潘铎印
  今年从春节到元宵节,夜经济十分火热,各地赏花灯、猜灯谜、坐游船、看烟花等夜游活动精彩纷呈。飞猪数据显示,元宵节景区门票预订量同比增长34%,1月21日至2月4日,包含“灯会”“夜游”等关键词的搜索量比前一个半月增长146%。在大众点评网上,元宵节景点门票预订量一周内同比增长300%,其中含“元宵”“灯会”等关键词的景点门票预订量同比增长382%。(据2月15日中国商报网报道)
  夜间经济一般是指从当日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所发生的服务业类经济活动。今年以来,多地聚焦“不夜城”特色,激发夜间消费活力,夜景、夜游、夜购、夜饮、夜娱等新业态新场景亮点频频。“夜经济”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城市经济繁荣度、生活便利度的重要指标之一,数据显示,我国有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进一步扩大内需,夜间经济是备受关注的发力点。
  繁荣的“夜经济”激发消费新活力。近期,全国多地出台相关举措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夜间餐饮、文化娱乐、旅游等活动。如,湖南发布《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有新评定为省级以上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含文旅)的市州给予奖补,最高可奖补50万元;广西发布《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鼓励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充分激发夜食、夜购、夜娱、夜秀、夜健等夜间消费业态活力,拓展夜间消费场景。重庆、江西、浙江、福建等多地也推出相关政策,鼓励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积极推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各地各部门采取促进消费系列举措,打好“夜间经济”这张牌,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
  夜间经济是文化、旅游、消费融合发展的新动能。夜经济重新激活夜间商业和市场,让城市找回烟火气,更好满足了民众个性化、多元化、便利化的消费需求,丰富了购物体验和休闲业态,有助于促进消费复苏、释放内需潜力。让“夜经济”火起来,各地要大力丰富夜经济产品供给,形成“夜游、夜景、夜秀、夜读、夜市、夜娱”等丰富的产品体系,培育夜间购物、餐饮、游览、演艺、影视、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等多种夜间经济业态,促进城市夜经济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让城市更有活力,让夜经济更加丰富多元,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层次、品质化的夜间消费需求,激发夜间经济更大的活力。
  发展“夜经济”不只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门学问。“夜经济”的霓虹点亮、人气聚集,将更好地激发消费潜能、广泛惠及民生,从而助力城市焕发新活力。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加强对夜间消费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的监管,鼓励各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保证质量、强化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管控,让“夜经济”既丰富多彩,又安全有序,持续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推动“夜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蓬勃发展的“夜经济”是推动消费加快恢复的前沿阵地,对于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创造就业等具有独特作用。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凝聚合力,从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在对接消费需求上出实招,向产业化、专业化、品质化的方向升级,让“夜经济”不断绽放新光彩,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点亮城市“夜经济” 激发消费新活力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