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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抹零”多收餐费
辽宁大连南山渔村大排档被处罚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期)典型案件,因多收餐费引发“反向抹零”热议案的处理结果也在其中。
  据了解,2022年10月4日,有消费者反映称,其于前一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南山渔村大排档餐饮店消费后,结账付款实际消费930.9元,餐饮店却收了931元。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付款被多收取餐费的线索后,对该餐饮店立案调查。
  经查,该商户在收取消费者餐费时,未按实际消费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多收取消费价款,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截至案发,共多收取消费价款0.5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该商户还存在用于鲜活产品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未进行强制检定的违法行为。
  在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期间,该商户向消费者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取消了四舍五入的收费规则,按实际消费金额收取消费价款,对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并承诺将守法经营。
  此次公布的处罚结果信息显示,该商户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商户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0.5元,罚款4500元的处罚。
  对于查办“反向抹零”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反向抹零”属违法行为。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抹零”原指经营者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减轻对账压力,是“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当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便捷,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精准收款。“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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