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周婷 记者徐文智)近一段时间,甘肃省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反映在观看电影时被要求现场购买3D眼镜。消费者认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的基本条件,让消费者来买单难以理解。针对此类投诉,兰州市消协对兰州市区多家影院实地调研走访,发现兰州城关万达广场影院、安宁吾悦广场的星轶电影院和中海环宇城的万达影城等确实存在此类问题。经沟通协调,上述影院现已全部整改。
兰州市消协认为,影院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必要部分,影院应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观影前主动告知观影人“可提供免费3D眼镜”,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兰州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器材。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影院不应该转嫁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的负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电影院此举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兰州市消协提醒,针对3D影片,影院经营者应在店堂醒目位置以及网络购票平台,醒目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可提供免费3D眼镜”;如果消费者有购买需求可自行选择,避免诱导消费,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