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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未婚先贷 农行“连心贷”买房引争议
作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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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农行客服对于“连心贷”的回应。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聂国春
  为了抓住房贷这一优质资产,各家银行创新不断。近日,一则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商业贷款“接力贷”和“连心贷”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引发争议不断。《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发现,“连心贷”确为农行总行推出的产品,各地能否办理需要咨询当地支行网点。
  对此,专家指出,“连心贷”实际是把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该产品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法律风险亦不容忽视。若办理之后双方分手,很可能导致贷款违约,从而给个人带来财产甚至征信损失。
“连心贷”实为联名贷
  近日,农行近期针对部分地区购房者推出了商业贷款产品“连心贷”,未婚男女朋友可共同买房。
  2月25日,农行客服人员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连心贷”是指为明确婚前财产归属或增强还款能力,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有权人,由双方或者一方申请的住房贷款。
  “这个产品总行已经推出很多年了,但业务量一直比较小。各地分支机构能否办理,需要与当地网点联系确认。”农行客服表示,“连心贷”和“接力贷”一样,均属于农行个人住房联名贷款,是指两名自然人作为共有权人或共同借款人向农业银行申请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商业推广名为“联名贷”。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该行就曾在官网发布文章介绍该贷款产品,“这样的贷款产品,可以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平等明晰,少了不少还款方面的压力。客观上,也能减少不少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2015年,就有云南昆明的消费者通过“连心贷”购买过住房。
公众质疑该产品是噱头
  据农行客服人员介绍,申请“连心贷”,房屋买卖合同中登载的买受人应为男女双方,所购住房应归属双方共有,既可由男女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也可由一方单独申请贷款。一方单独申请贷款的,另一方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贷款存续期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至少一方申请评分符合个人住房贷款准入要求。
  对此,网友纷纷质疑:双方未婚,到底如何界定男女朋友关系?万一两人不“连心”了,分手后贷款怎么还?房子怎么办?分手后再买房,还算是首套房吗?
  记者了解到,“连心贷”主要面向人群为借款人收入还贷比不足的情侣。申请时,需要男女双方提供未婚书面声明和恋人关系说明。
  在北京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小云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这种证明并不难出具,这就意味着只要买家有买房资格,愿意共同买房,未婚男女双方就可以一起贷款买房。实际上,共同买房这种业务一直合法存在,并不仅限于情侣间,“连心贷”有噱头之嫌。至于“连心贷”宣称的减少还款压力,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这个作用。比如首付需要100万元、月供8000元的话,如果由男女双方共同买房,那么各自的首付只要50万元,月供也只要4000元。然而,一旦出现变故,原本计划月供4000元的人是很难每月还上8000元的,违约风险太大了。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申请“连心贷”的前提之一是所购房产为男女双方共有。作为共有财产,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风控逻辑和业务流程上没有太大问题,相比单人申请贷款有助于提高贷款额度,可以为部分购房人提供便利。当前市场争议的焦点在于未婚男女分手后在法律上缺乏财产分割的规范要求,而共同贷款会放大分手后共有房产分割的复杂程度,成为产品争议点。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则认为,“连心贷”只是激活按揭消费房贷的一种方式。但如果有些人为了突破限购限贷政策“钻空子”,套取银行贷款,这会在很大程度上诱发按揭房贷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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