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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客户个人财产信息
工商银行莆田涵江支行一员工被禁业3年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2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莆田涵江支行)因违法违规被罚45万元;该行一名员工因涉嫌违规查询、倒卖客户个人财产信息,被禁业3年。
  经查,工行莆田涵江支行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违法违规行为,3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依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工行莆田涵江支行合计处以45万元罚款。
  工行莆田涵江支行员工陈超翼存在“违规查询、倒卖客户个人财产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3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依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禁止陈超翼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经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超翼自2016年7月调入工行莆田涵江支行,工作期间,陈超翼将其在上述银行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在该银行开户的客户银行账户名、账户余额、账户挂失状态等公民个人财产信息逾558条,以每条60元或7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同案人周某某(另案处理),非法获利4万元。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陈超翼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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