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宣传海报。
■本报记者 施本允
影院爆米花小份不单卖;顾客点餐时经营者未及时提醒、引导其按需适量点餐……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场监管系统公布了多起查处的反食品浪费案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倒逼餐饮服务经营者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引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良好社会风尚。
富阳区王女士带着孩子前往一家电影院看电影。在购买了两瓶饮料后,孩子还想吃爆米花。考虑到孩子还小,吃不了多少,她便想给孩子买一份小份爆米花。但影院营业员却表示,如果要单买爆米花,只有中份和大份两种规格。如果一定要买小份的爆米花,只能购买影院的小份爆米花和一杯可乐的单人套餐。对此,富阳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该影院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行为,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责令该影院改正并给予警告。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摸底的情况,针对性检查设有食堂的单位是否有制定或者实施防止食品浪费的相关措施;面包烘焙店是否存在对部分食品过度加工,致使食品损耗增加或过度使用原材料,继而随意丢弃“边角料”的行为;餐饮店是否存在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及是否有对来店食客进行按需适量点餐、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能正确履行反食品浪费提醒义务,对此,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餐饮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在点餐时对顾客予以提醒、引导按需适量点餐。执法人员表示,餐饮店这一行为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于是对门店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责令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上城区开出的首张“反食品浪费”执法文书,向社会传递出从严从快执法的信号。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基层所对沿街餐饮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活动,落实餐饮业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业主不重视反食品浪费宣传,未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海报,执法人员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开具警告的当场处罚。其中,黄湖所对辖区一家餐饮店因未在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识的行为给予警告。
同时,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要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理性消费、按需点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餐饮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不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坚决制止“餐桌上的浪费”。消费者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或是发现此类情况,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