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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反食品浪费需打磨“大小份”细节
作者:叶金福

■叶金福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菜,点大份可以,点小份就缺食材?”近日,湖南长沙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在长沙市开福区一家知名连锁餐饮店消费时,遇到了这样一件奇葩事:同一道菜品,点小份后被服务员告知缺少食材,点大份却“有货”。(据《工人日报》4月22日报道)
  消费者点同一份菜,点小份就说“没食材”,而点大份却说“有货”,这不仅是一种消费误导,更涉嫌消费欺诈。
  按理说,不管消费者是点小份菜,还是点大份菜,只要有食材,餐饮服务经营者就应按照消费者的需求予以满足。但事实上,一些经营者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总觉得“小份菜”没赚头,因而往往不喜欢消费者点“小份菜”。
  明明消费者只需点一份“小份菜”即可吃饱,却不得不点一份“大份菜”,这无疑会因为过度点餐而造成食物浪费。
  《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可见,经营者以“缺食材”为由,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既不地道又不诚实。
  笔者以为,要防范经营者“小份没食材大份有货”这样的消费误导行为,还需监管“双管齐下”。一方面,监管要“严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督查,既要督促经营者在就餐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关于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和标牌,以及在餐桌上张贴反对浪费提示语,又要督促经营者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服务。另一方面,监管要“严处罚”。相关监管部门对类似“小份没食材大份有货”的消费误导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经营者清醒认识到诚信经营是本分,倒逼其严格遵守《反食品浪费法》。
  当然,消费者也应学会“较真”。一旦遭遇类似“小份没食材大份有货”这样的消费误导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针对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相应的“点餐规范”和“点餐标准”,进一步细化大小份菜的细节,避免点餐环节浪费。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严督促”“严处罚”,消费者学会“较真”,再辅以规范和标准的规制,相信定能有效防范类似“小份没食材大份有货”这样的消费误导行为,从而遏制餐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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