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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协:赴洛阳调研消费维权工作
作者:耿记安

  本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四月的洛阳,繁花似锦,气候宜人。4月18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韩晓明一行赴河南省洛阳市进行工作调研,就消协组织机构建设及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举行座谈。
  韩晓明一行首先参观了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文化长廊、五星党支部和办公场所;查看了档案资料;询问了案件办理、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宋文辉秘书长介绍了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并围绕社会资源运用、履行社会监督、消费案件约谈、诉转案件办理、实行披露制度、媒体联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高级主办霍万峰从公益诉讼“退一赔三”、典型疑难案件办理、消费教育引导三方面介绍了消协履职情况和发挥的重要作用。韩晓明对洛阳消费维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洛阳市消协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他强调,消协组织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加强社会共治;用好维权专家,解决疑难案件;建强公益律师队伍,做好公益诉讼;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维权工作;运用好宣传矩阵,提高消协社会影响力;聚焦消费热点和难点,多元化开展工作;要在重点行业建立消费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消费教育工作;要与有关行政部门密切联系,形成维权合力;要敢于直面问题。
  随后,韩晓明一行对洛阳几家民生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了企业发展历程,听取了新产品研发、著名商标报批、老字号保护、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及牡丹产品开发与保护等工作情况汇报。韩晓明指出,食品安全大于天,产品质量要严格把控,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企业经营要更新经营理念,找准市场,差异化经营,研制适合不同人群的产品,做到服务消费者和企业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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